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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生猪检疫的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12-02 17:19    作者:.    来源:    查看:
    摘要:近几年随着人们收入的不断提高,对猪肉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做好基层生猪的检疫工作,既能保证猪肉安全,让群众吃上放心猪肉,又能促进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发展。本文分析了当前基层生猪检疫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人们对动物检疫工作更加重视。尤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以后,生猪检疫工作也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规定了生猪要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如此一来,可以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证猪肉的卫生安全。

    1 基层生猪检疫的现状

   (1)缺乏健全检疫制度。体现在未落实检疫流程、证件不完整和标志未按规定张贴。在生猪屠宰检疫中,个别屠宰点缺乏健全检疫制度,不利于猪肉安全。虽然生猪检疫有可操作细则,但执行起来困难重重。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生猪未检验行为处罚较轻,很多屠宰场出于利益考虑,故意躲避检疫,私自屠宰。

   (2)屠宰检疫监督不到位。对生猪屠宰检疫而言,相关监管部门缺少科学、系统的工作流程,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检疫期间极易发生问题。特别是农村的生猪散宰比较普遍,难以统一管理,大量有问题的猪肉进入市场。在基层因为影响因素众多,很多地方生猪检疫仅停留于文件上,实际落实很少,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开展不到位,导致很多不安全的猪肉流入市场。

   (3)检疫人员素质急需提升。现阶段由于基层检疫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导致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执行不到位,这给猪肉产品质量带来了不利影响,生猪屠宰检疫人员处于断层阶段,新进检疫人员在岗时间不足,未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缺乏必须的检疫工作经验。

   (4)从业者法律意识不强。一些猪肉经营商为获得更多利益,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躲避检疫,暴力抗检的情况也时常发生。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获得高额利润,经常低价收购病死猪,在逃避检疫监管后,私自宰杀生猪后送往市场,混在检疫合格猪肉中售卖。而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不关心购买的猪肉是否检疫合格,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不法的经营行为。

    2  基层生猪检疫的对策

   (1)落实生猪屠宰检疫标准流程。在生猪入场时,应仔细观察其动态、静态和食欲状态,有异常的猪应做好标识,便于之后深入观察,病猪或疑似病猪要隔离圈养。外地调入的生猪应先检查免疫耳标,将可疑病猪转入到隔离圈中。为了确保猪肉品质,应该做好生猪宰前管理,让新到生猪休息1~2天,宰前12小时应断食,只提供饮水。宰后检疫包括头部、皮肤和内脏等部分,保证猪肉品质的安全可靠。

   (2)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在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中,畜牧部门要和公安机关、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做好沟通,争取得到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联合执法的形式提升监督检查的效果,确保生猪经营商生产安全的猪肉。在生猪屠宰、生产、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私自烂宰、注水肉和制造销售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应进行严格打击,加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兽药、违规添加瘦肉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快检疫队伍建设。畜牧部门要严格管理检疫执法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采取“老带新、新助老”等方法,提升检疫人员业务能力。第一,加强检疫技术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检疫人员的检疫水平;第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来强化检疫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检疫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第三,加强作风建设、职业道德以及政治素养等方面的培训,以此来构建出一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高素质检疫队伍。

   (4)深化宣传,提高检疫意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介充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如《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以此来提升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不安全猪肉流入市场。另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在猪肉贩卖集中区域张贴举报标识,以此来告诫人民群众,鼓励他们以电话、邮件的方式来举报销售不安全猪肉的贩卖点,以这种群众监督的方式来让猪肉商贩的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  结语

    规范生猪屠宰检疫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好屠宰场的规划与设计、检疫人员培训、检疫方式与方法创新、检疫执法的宣传和检疫执法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的猪肉。

   (郑常林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黄家镇畜牧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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