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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湖南、福建、江苏等省份2022执兽申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0:59    作者:.    来源:各省公告    查看:
    近期,吉林、河南、贵州、云南、新疆、辽宁、广东、广西、青海、陕西、宁夏、山西、安徽、西藏、湖南、江苏、内蒙古、北京、天津、福建、黑龙江、湖北均已发布2022年执兽资格证申领公告,符合条件的,不要忘记申领执兽证哟。

      部分省份公告如下: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授予的通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2022年云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及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考生自2023年1月9日可在中国兽医网(报名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二、资格授予申请

    报考全部科目的,总分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在中国兽医网提交资格授予申请。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3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执业兽医证书的申请。

    四、证书领取时间

    2023年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于2023年7月15日至8月10日以前申请资格授予的,请在8月20日后领取;8月10日至9月15日申请的,请在9月30日后领取。

    其余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至3月31日领取。

    五、证书领取方式

    采用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考生在提交资格授予申请时可自主选择。

    邮寄:将通过顺丰到付邮寄至考生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邮费到付。

    自取: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网上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证书。代领证书需提供代领人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5日


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23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0号》要求,现就2022年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业资格认定人员

  通过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10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生取得毕业证后(学信网可查询到),于2023年7月25日至8月11日期间进行网上资格申请】

  (二)合格人员公示。2023年2月底前,经审核通过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审核的在校生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公示)。

  (三)证书领取。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进行。2023年3月6日至3月20日期间,考生按照网上申请时选择的证书领取方式、领取地点领取证书。其中:选择自取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领取,需要他人代领的,凭考生本人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考生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选择邮寄的,请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物流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在校生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领取)

  三、补发证书

  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且已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20日期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申请地领取资格证书。

  四、邮寄方式:通过邮政EMS免费邮寄。

  特此公告。     

吉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2022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考试资格申请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将2022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考试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参加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2023年1月9日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20日,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2年2月25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3年3月20日-24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5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74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0号》,现将2022年我省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已经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可在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登录中国兽医网,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选择证书领取地或填写邮寄地址。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但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取得毕业证后,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随当年证书一块发放。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网上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执业兽医资格授予(证书发放、领取)

  成绩合格且在网上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考生,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henan.gov.cn/)进行公示。

  证书于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发放,符合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选择邮寄证书的考生,注意查收邮件,邮资到付。

  五、证书补发

  已经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网上证书补发申请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地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371-56926125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的通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2022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与合格分数线

  考生自2023年1月9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

  资格申请采取网上提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23年1月17日—2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资格授予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的考生,经我厅审核通过后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证书领取采用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考生在提交资格授予申请时可自主选择。

  邮寄:将通过EMS邮寄至考生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邮费到付。

  自取: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台湾考生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至网上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证书。

    五、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且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申请的,可于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 :2022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0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号(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江苏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2022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成绩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资格申请与证书补发

  成绩合格考生,于2023年1月13日—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的考生,于2月17日后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后携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自行前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办理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相关手续。

  成绩合格的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且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能查询到毕业信息后方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应按原资格授予考区的公告要求进行申请。江苏考区补发证书申请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8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不予补发。

  四、资格证书领取

  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申请的考生于2023年2月24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网上预约确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申请补发证书人员于2023年3月10日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证书补发申请地领取证书。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4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3年第1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0号),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现就广东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22年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日-2月13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通过考试的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日-5日进行申请。

  三、证书颁发

  (一)颁发时间

  1.2023年1月13日-2月13日之间申请的考生,于3月20日起颁发证书。

  2.2023年8月1日-5日之间申请的考生,于9月1日起颁发证书。

  3.申请证书补发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起颁发证书。

  (二)颁发方式

  快递送达:证书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寄送。请考生务必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准确填写详细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快递费用:采用到付方式。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5日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2023第2号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将浙江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依次点击“执业兽医专栏”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22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以及2021年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现已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应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13日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确认合格,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请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

    四、资格证书领取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考生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时,按要求准确填写收件信息,证书将统一安排在2月下旬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申请证书补发人员:原资格证书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授予的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已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要求如期提交网上申请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后,证书将统一安排在2月下旬寄出,请往年获证人员注意查收。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由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填写不正确,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571-86757367。各设区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各设区市咨询电话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2日

黑龙江

  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0号》要求,现就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二、资格申请授予

  报考全部科目,总分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13-31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于2023年8月1-11日进行申请。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须下一年度才能进行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公告)。

  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资格认定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将于2023年2月6日-10日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受理,统一进行资格审核。

  四、资格证书领取

  (一)领取方式

  1.邮寄领取。选择邮寄领取方式的考生,需填写有效收件地址和最新电话并确认,由我厅免费邮寄资格证书。

  2.现场领取。选择现场领取方式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地址领取。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时间

  邮寄领取、现场领取、补发证书的领取时间均为2月13日-20日;考试成绩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考生,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8月15-19日。

  五、补发证书

  《执业/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每年补发一次。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已于2022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补发申请的,由我厅补发资格证书。请提交申请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申请地自取证书。委托他人代领取的,需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人:李鑫  电话:0451-86383566

  现场领取地址:黑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五楼523室(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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