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1月中旬祁某亮与祁某松、张某阳等人密谋用贩卖成品猪再购入小猪充数的方式来谋取私利。11月17日至11月23日期间,祁某亮等人实施计划,先后将猪场内的五车成品猪贩卖并购入五车小猪放入猪场内,从中非法牟利30余万元。

因犯罪嫌疑人祁某亮等人私自卖猪,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为解企业之困,天池派出所民警多次与犯罪嫌疑人祁某亮等人沟通,劝其退还赃款。在民警的持续攻坚下,祁某亮等人最终愿意全部退还非法贩猪牟利的31万元。
2022年2月18日早上,该所将31万元现金退还于农牧公司,公司负责人为天池派出所送来锦旗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