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2.8万吨/日。淮河流域、巢湖流域和新安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162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有160家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全省禁养区内的7654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到位补偿资金13.32亿元;1502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覆盖率达到80.86%。16个地级市全部建成备用水源,61个县(市)有35个建成备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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