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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欠屠宰场40万,入职原告公司打工还债

发布时间:2024-04-19 10:45    作者:.    来源:网络    查看:
    男子无力偿还40余万元货款,被生意伙伴告上法庭。

    原告是一家从事生猪屠宰与猪肉买卖的农产品企业,由于被告拖欠其猪肉款40余万元而将其诉至法院。然而,财产保全结果显示被告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据查,被告年纪尚轻,刚起步经营猪肉生意却遭遇挫折,导致无法偿还债务,其店铺现已停业。

    尽管案件事实清晰,审理难度不大,法官冯书萌却意识到,若被告确无履行能力,单纯判决可能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导致更多矛盾纠纷的爆发。为此,法官与助理决定努力进行调解,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寻找调解的可能性。

    被告承认欠款并表达偿还意愿,但鉴于其失业状态与家庭经济困难,请求原告减免货款。然而,原告考虑到自身较高的运营成本、广泛的业务关系及可能产生的不良示范效应,坚持货款不可减免,仅同意减免逾期还款利息。调解因此陷入僵局。

    在深入了解双方情况后,法官发现原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而被告对猪肉行业及生猪屠宰业务有着丰富经验。于是,法官提出一项创新方案:让被告入职原告公司,从事屠宰场工作,以工资分期偿还欠款。如此,既能帮助被告重获就业,又能确保原告债权逐步回收,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经法官与助理不懈努力,耐心释法并协调,原被告最终达成共识。被告同意到原告屠宰场工作,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5756元用于偿还欠款。原告随之向法院申请解冻被告的支付宝及银行账户,以便其正常生活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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