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上,加强各级财政资金统筹,积极争取中央渔业相关资金支持,并加大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围绕海洋牧场建设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支持。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发展深远海智能养殖装备产业,2023年,广东省财政已提前下达5558万元支持湛江、阳江、珠海等地建设751个重力式深水网箱;大力支持海洋牧场种业创新攻关,2021年~2022年安排1.24亿元支持水产种业振兴项目。
此外,发挥财税政策支持作用。一方面,减免海域使用金,2022年新颁布实施的广东省养殖用海征收标准比前一版的养殖用海征收标准大幅降低,整体平均降幅约80%,特别是将位于“20米以深海域”的开放式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在新标准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推动养殖用海向深海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缓解了企业和沿海渔民生产生活成本;另一方面,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海洋牧场相关产业企业符合规定的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予以税前加计扣除,对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同时,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充分利用基金、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牧场建设。2023年初累计完成渔业项目投资12.27亿元,重点投资水产种苗销售、渔业养殖“链主企业”发展、培育优质水产企业品牌等;2023年一季度,广东省水产养殖类担保放款项目89笔,贷款金额1.17亿元。此外,支持设立乡村振兴融资风险补偿资金,通过“政银风险共担模式”“政银保风险共担模式”,支持包括渔业在内的涉农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多层次多方位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海洋牧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