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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辞退!一线养猪人接受但不沉默:索要补偿金

发布时间:2023-03-21 10:07    作者:花酱    来源:牧通人才网    查看:

突然遭遇辞退,但凡自己占理都会觉得格外的愤怒。协商无果之下,如何才能拿到自己该有的补偿金才是关键。


每个人境遇不同,当畜牧人和前公司对薄公堂,为什么有人胜诉,又有人无功而返。为更具参考性,本文列举同一公司在相近年份都以违反员工手册为由解聘一线养猪人的情况。


01
讨到3个月工资


于大姐被辞退的理由是“躲懒、早退、不按要求调节喂料器”,对此,她不认同。对簿公堂之时,公司提供证据:


现有材料能够证明从2016年起原告先后四次不按规定开展工作,经领导批评,仍不加以改正,最终给单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公司认为这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领导安排工作、有失职情形”的情况,属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存在代通知金问题。

 

虽然公司出具的警告处分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都有于大姐的签名,但2016年9月22日作出处分,2018年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于大姐在受到处分后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所以,于大姐讨到了3个月工资,但因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02
理在哪一边


还是同一个养殖公司,时隔2年后又因以怠工为由辞退人而被职工告上法庭。


这次的情况不同于上一个。原审法院查明,2020年4月18日杨某旷工,次日上午消极怠工,2020年4月21日,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次杨某之所以失败,在于公司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以及其行为够得上“严重”违反员工手册。

 


合法的权益理当维护,前提是你要证明自己无辜。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可以共赢,也会发生博弈拉扯,公开的书面通知是企业和职工之间分寸感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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