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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料也有猫腻!一男子用200吨病死鸡鸭制饲料油,饲料油成非法炼油重灾区

发布时间:2022-07-01 10:46    作者:.    来源:新禽况整理    查看:
    非法动物炼油案件多发

    成品或流入畜禽饲料中甚至人的餐桌上

    柳州一山坳藏非法炼动物油作坊,超3400斤动物废料被查获销毁:

    2022年5月底,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取缔了一个隐藏在山坳里的非法炼“油”窝点。
    现场臭味刺鼻,周围堆满了散发着恶臭味的猪肉状废弃物和装着边角料的编织袋或塑料袋,水泥地面满是污渍,简易的操作台旁还放置着熬煮原料的简易炉灶,里面熬制着黑色油污状液体。

    在多部门联合勘查下,查获大量用于熬“油”的原材料,包括猪碎皮、猪油脂、猪淋巴结、猪内脏边角料等变质猪肉和不明油脂肉类加工废弃物,共计3400斤。缴获当晚“原料”全部被无害化处理。
    该炼油点负责人韦某主动联系柳城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调查。供述自己未办理任何证照炼油事实。据悉,韦某自2022年2月开始,从本县各乡镇按1斤1元的低价收购猪肉摊遗弃的猪板油、猪淋巴油脂等边角料,在自己原来养羊的场地炼“油”,以每斤2元的价格拉到桂平市一工业油脂厂,提供给那里用于生产肥皂之类的工业品。期间共炼制并销售了600斤,销售获得1200元。经核查,该窝点所生产的油制品未进入食用领域。

    市场畜禽内脏废弃物被非法加工地沟油:

    2022年初,接群众举报,余姚马渚镇某村的一猪舍经营者利用畜禽内脏废弃物非法加工地沟油,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发现,该名猪舍经营者用于加工的鸡肠、鸭肠等畜禽内脏废弃物均来源于余姚市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
    有群众表示,经常看到有人在这里随意捡走别人不要的畜禽内脏。根据调查发现,该市场内有200多户鲜家禽经营户,由于垃圾分类不规范,每日有大量畜禽内脏等废弃物被随意丢弃,同时每天有人将这些被丢弃的畜禽内脏废弃物一桶桶运出市场。
    据了解,大量鸡肠、鸭肠等畜禽内脏废弃物被回收后主要有两种用途:一种是作为鱼饲料,虽然成本低廉,但可能污染水质,同时增加鱼的发病率,这类鱼被食用后可能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另一种是被提炼成新型“地沟油”,将畜禽内脏废弃物煮熟至完全油状后,会有专门的油脂回收公司人员上门回收。

    相关调查人员表示:“以上两种用途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是后者,一旦该类‘地沟油’回流至餐桌,会严重威胁到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重大。”

    兰陵县一男子收购200余吨病死鸡鸭加工成饲料油销售:

    2021年11月,一名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东(男,43岁,临沂市兰陵县人)被成功抓获。
    经查,自2021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东伙同他人为非法牟利,在未取得饲料加工许可且明知是病死鸡、鸭等畜禽的情况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从河北、江苏、山东新泰、菏泽等地购进200余吨病死鸡、鸭,后加工成动物油等饲料制品对外销售,涉案价值50余万元。

    江苏省灌云县某公司未获生产许可生产饲用动物油7.59吨:

    近期,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22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中,其中就有非法生产饲料用油典型案例。

    2021年6月,江苏省灌云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的灌云县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饲料的案件线索。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至案发时已生产饲料用动物油7.59吨、动物油渣23.14吨,销售金额16.95万元。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元,并处罚款101.7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不务正业”,饲料厂用正规机械生产“非法油”:

    2022年6月初,河南株洲荷塘区一大型生产加工餐厨垃圾的窝点被查处。相比之前查获的非法加工窝点,这个非法加工窝点的餐厨垃圾榨油设备是正规的液压全自动榨油机。并且该非法炼油窝点是一家名湖南普惠饲料的公司,具备饲料加工、销售的营业执照。
    经过现场调查,执法人员暂扣5吨已加工好的油脂,以及25吨餐厨垃圾残渣。执法人员当即将物品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据调查人员解释,该非法加工点主要就是通过机械将厨余垃圾进行榨油,榨出的油被卖给江西一公司,但最后的去向目前依然不明朗。
    按当地相关法规规定,任何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城市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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