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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截至6月底,全市存栏生猪243.84万头

发布时间:2020-10-13 15:35    作者:.    来源: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
    10月10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布2020年上半年桂林市恢复生猪生产进展情况的报告:2020年上半年,我市共出栏生猪166.32万头,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7.35%。截至6月底,全市存栏生猪243.84万头,比一季度末增长23.82%;能繁母猪存栏23.00万头,比一季度末增长11.55%。生猪存栏数及能繁母猪存栏数已实现连续9个月环比增长,生猪生产持续向好,产能呈逐渐恢复态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把恢复生猪生产工作作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多方发力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千方百计保障市场猪肉供给。现将2020年上半年我市恢复生猪生产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上半年,我市共出栏生猪166.32万头,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7.35%。截至6月底,全市存栏生猪243.84万头,比一季度末增长23.82%;能繁母猪存栏23.00万头,比一季度末增长11.55%。生猪存栏数及能繁母猪存栏数已实现连续9个月环比增长,生猪生产持续向好,产能呈逐渐恢复态势。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落实生猪生产目标任务

    我市明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生猪生产及市场供给负总责,压实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的主体责任。恢复生猪生产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打通生猪生产、分割屠宰、市场流通、产品监管和调控保障全链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2021年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将落实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和生猪生产扶持政策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增强各级政府的政治担当。此外,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定期开展我市生猪规模养殖场监测工作,一是每月监测各县(市、区)生猪生产情况,二是每月调度改(扩、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进度,三是每月跟踪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生猪生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准确掌握生猪生产形势变化,为我市农业生产和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在防控新冠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针对生猪养殖企业运输难、用工荒等问题,我市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积极畅通企业生产资料和产品物流通道,为我市43家规模化重点生猪养殖企业、25家饲料生产企业和2家兽药生产企业出具保供资质证明。同时,积极指导企业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目前,全市生猪养殖、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均已复产复工,产能产量的恢复基本接近到往年正常水平。

   (三)突出关键,狠抓大型项目建设

    我市牢牢抓住扩大能繁母猪和发展规模养殖等恢复生猪生产的关键点,积极依靠新希望、温氏、正大、利源、双胞胎、正邦、扬翔等大企业大集团带动发展规模养殖。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主动与几大企业高层商讨,引进大型生猪龙头企业到环境容量大、生物安全水平高的地方投资建场。恭城县大信农牧有限公司已投资2.2亿元,完成52000平方米的9栋栏舍和日处理600立方米废弃物的环保设施建设,设计存栏母猪10000头,目前已投产4000余头。灌阳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推进顺利,目前已完成投资1.12亿元,完成3.6万平方米栏舍主体工程建设,7月底可正式投产。平乐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5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恭城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40万头生猪项目、荔浦新好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出栏12万头肉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我市今年以来改(扩、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222个,其中改(扩)建85个、新建137个,已投产91个。全部改(扩、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设计年出栏数达111万头。

   (四)稳扎稳打,落实落细各项生猪扶持政策

    一是生猪养殖环境政策。根据《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要求,我市认真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的排查,进一步调查和规范禁养区的划定,优化生猪生产环境。目前,已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40个,涉及生猪养殖场(户)90个,涉及场户产能4.19万头。我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保障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合理需求,合理界定生猪养殖设施农用地范围及选址,增加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积极支持生猪养殖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策。我市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预算扶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政策,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扶持,支持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共落实2019、2020年两批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项目业主26个,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建设项目业主47个,安排扶持资金2700万元。截至7月中旬,7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中已完工21个,通过验收8个。下一步,我市将组织开展落实生猪扶持政策和恢复生猪生产专项督查,督促政策落实和措施落地,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在前几年我市组织生猪调出大县全州县、兴安县、荔浦市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市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将永福县也纳入整县推进项目县,督促相关县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量化、便利化、科学化利用原则,结合推进生猪产业发展要求,组织精干人员力量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取得好的成绩。截至目前,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为87.27%,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22%。

   (五)恪尽职守,严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今年我市出台了《桂林市非洲猪瘟防控包片工作方案》和《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实行“分片包干”,进行网格化管理,制定了非洲猪瘟巡查、报告制度,把具体防控责任明确到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强化管理,加强检测。我市要求生猪养殖场积极落实有关生物安全措施,强化消毒措施,人员出入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共有13个官方兽医检测中心、7家屠宰企业、6家生猪养殖企业共26个实验室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6月底,对全市非瘟实验室留存的430份样品进行了复检,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是加大力度,密切排查。对全市生猪养殖、运输、屠宰、冷藏、加工销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等各个环节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生猪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冷库、加工销售、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做好异常情况采样送检。

    四是夯实检疫,严格制度。产地检疫依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原则,全市范围内115个乡镇共设立14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各申报点均依法设立,统一挂牌,上墙公示报检电话、检疫人员、申报时限、受理程序、检疫程序、检疫内容、出证条件等。此外,全市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开展了屠宰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通过加强对屠宰检疫的监管,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六条禁令”,严格落实“两项制度”,确保病死动物及检疫不合格产品不流入食品流通环节,保障产品“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疏堵结合,强抓管控。我市严格执行生猪调运有关规定,严查违法违规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行为。依托网络化平台,监管全市的生猪调运情况及信息。同时有效实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管理,全市共备案生猪调运车辆452辆,共设立畜禽及动物产品运输指定通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8个,查验运输生猪及其产品车辆2527辆,生猪255316头,生猪产品116740公斤。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非洲猪瘟防控压力巨大

    受非洲猪瘟疫情引发的恐慌情绪、种猪猪苗目前市场供应紧张价格高的影响以及生猪生产周期相对比较长的特点,我市生猪生产短时间内难以恢复高位,猪肉供应仍将偏紧。由于缺乏有效应对疫情的技术手段和养殖成本的上涨,生猪养殖户普遍存在“不敢养”、“不想养”、“养不起”的情绪。养殖户压减存栏以规避风险,影响我市生猪后续扩能补栏的速度。

   (二)扶持资金仍然不足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市目前保运转压力巨大。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我市生猪生产的项目资金较少,享受政策的养殖场数量有限。对于一些还在发展、急需资金进行建设的规模养殖场没有更多的扶持,需求多、受众少。

   (三)大型生猪项目形成实际产能进展偏慢

    受养殖用地审批程序影响,我市正邦、双胞胎、新希望、温氏等集团企业在土地租赁、青苗补偿等前期工作进度滞后,导致项目落地并形成实际产能进展偏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肉类供应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和社会问题来看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保障我市肉品充足供应。

   (二)进一步争取扶持政策。争取中央、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筑牢做实各项生猪扶持政策,完善用地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优质能繁母猪扩群增量、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等生猪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生猪生产环境,争取上级扶持补助资金支持,突出重点,有效恢复生猪生产。

   (三)加快扩充产能、加快大型项目投产。积极依靠大企业大集团带动发展规模养殖。实行重点项目联系制度,积极跟踪投资项目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已投资项目抓紧建设投产。同时,要坚持抓大不放小、以大带小,推广成功复养模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等多种方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加快补栏增养。

   (四)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毒灭源工作,实施更加有效的效果监测。进一步严格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防止未经检疫、不合格生猪及产品运输至我市或流向我市市场。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对屠宰环节、运输调运环节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严惩不贷。

   (五)强化信息引导、宣传和技术服务。加大权威数据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信息推送和服务,准确解读国家在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引导好舆论,回应社会热点。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举办培训、实地指导等,总结推广生猪复产成功模式,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生产和防疫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养殖场防疫能力。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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