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通知》要求,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另外,你省(区、市)要及时将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部分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附件:1.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总表(不发地方)
2.2020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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