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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活猪明起禁入中南六省

发布时间:2019-11-29 10:36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查看:
    明天开始,除了部分允许调入的活猪,其余活猪均不得调入包括广东在内的中南六省(区)。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解读显示,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跨区域“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非中南区肉猪等仍可调入中南区。

  中南六省(区)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自明天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入中南区。符合下列情况的生猪仍可调入中南区,分别为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调运条件的种猪、仔猪,种猪调入中南六省(区)前应取得《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跨区域“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非中南区肉猪;供港澳生猪(凭动物卫生证书过检查站);用于科学实验,经检疫检测合格的实验用猪。

  非中南区的肉猪要调入中南区,非中南区的养殖企业需按“点对点”进行备案,即“点对点”调入中南区符合备案条件的生猪屠宰企业。养殖企业(场)点对点备案要求: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防疫管理制度齐全,生物安全条件较好,配备专职兽医人员,具有固定的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和清洗消毒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达到国家要求,具备非洲猪瘟自检能力(含委托送检)。

  非中南区生猪屠宰企业的生猪产品要进入中南区销售,则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年屠宰量30万头以上,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和《生猪定点屠宰证》(A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冷链储运设施和非洲猪瘟自检能力,近三年内在部省级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未检出禁用药物和违禁添加物,进行分割加工的企业还应获得省级以上资质认证(HACCP认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出口企业商检注册证书/证明或其他省级认证中的一种即可)。

  据悉,对未经备案进入中南区的非中南区的生猪和生猪产品有关部门将予以劝退,不听劝退的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中南六省(区)包括哪些地方?

  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

  哪些生猪可调入中南六省(区)?

  1、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调运条件的种猪、仔猪,种猪调入中南六省(区)前应取得《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2、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跨区域“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非中南区肉猪;供港澳生猪(凭动物卫生证书过检查站)

  3、用于科学实验,经检疫检测合格的实验用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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