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1号、第212号公告了经确认的全国生猪屠宰企业名单。现将经农业农村部审核确认的我省312家生猪屠宰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各地对公告确认的屠宰企业进行公示并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和“两个责任清单”,保障猪肉质量安全;对不在公告名单的原屠宰厂(场),要进行取消资格公示,收回证章标志牌,防止复宰。对复宰的,要以私屠滥宰予以打击。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按照规定时限将公布的生猪屠宰企业名单与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系统关联。
附件:经公告确认的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名单
湖北省畜牧兽医局
2019年9月9日
经公告确认的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