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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生猪禁入清单(8月6日更新)

发布时间:2019-08-07 14:59    作者:.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查看:
    不能调运30公斤以上生猪的疫区所在省:广西、云南、贵州、青海、宁夏、四川。湖北不能调出,但经批准与外省“点对点”调运除外。

    以上省份内疫区所在县以外的种猪、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商品仔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以调运。

    不能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疫区所在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陆川县,贵港市港北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三都县;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荆州市洪湖市;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其他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明可以正常调运。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旦发现有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运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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