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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19个国家地区宠物无需隔离,现场检疫后可直接入境

发布时间:2019-03-20 16:10    作者:.    来源:    查看: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5月1日起,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19个指定国家或者地区的宠物,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可以免于30天的隔离检疫,经现场检疫后直接入境。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定实施前,除导盲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可免于隔离检疫,其他宠物须在入境口岸指定隔离场接受7天或30天隔离检疫。新规定实施后,对来自指定国家或地区,“两证”齐全,芯片符合要求且检疫现场临床检查合格的宠物,可免予隔离检疫;对来自非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还须提供狂犬宠物病抗体检测报告,方可免予隔离检疫,否则只能从具有隔离检疫设施条件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监管下接受为期30天的隔离检疫。

    新规定对入境宠物检疫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细分和完善,在确保入境宠物安全前提下,适应口岸执法新形势,为入境宠物通关提供了更多便利。

    海关提醒携带宠物入境的旅客,须提前办理好电子芯片、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以及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对不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入境宠物,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限期退回等处理。

    目前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的口岸有9个

   (1)北京首都机场-首都机场海关

   (2)北京西站-北京西站海关

   (3)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虹桥国际机场海关

   (4)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5)上海火车站-车站海关

   (6)上海国际客运中心-浦江海关

   (7)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吴淞海关

   (8)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乌鲁木齐机场海关

   (9)阿拉山口-阿拉山口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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