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成立的四大背景
(一)政策大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民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
(二)法律大背景
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12月27日修订)专门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章,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设立,组织架构,盈余分配,运作方式等。为“山东奶联”的成立和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三)产业大背景
2018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正式发布。国办意见指出:密切养殖加工利益联结,培育壮大奶农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奶牛养殖存量联结,支持有条件的饲养场(户)建设加工厂,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2018年9月27日,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奶业振兴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加快建立奶农规模化养殖在奶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社,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和合作社发展乳制品加工流通。
(四)市场大背景
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中国奶业经过10年的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很大成绩,但是生产与加工不协调,奶农与奶企利益不联接,奶农组织化程序低,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奶业发展基础不牢固等问题依然很突出。按照市场要求,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社的呼声日益高涨。
二、成立的意义
(一)“山东奶联”是我国首家省级奶农联合社,它的成立有其客观必然性。是奶农合作社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
(二)“山东奶联”的成立,是支持奶农家庭牧场,发展以奶农为主体生产经营体系的大胆尝试。
(三)“山东奶联”是提高奶农组织化程度,创新奶业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
(四)“山东奶联”是培育壮大奶农合作社,推进奶业振兴的有益实践。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培育壮大农村新型经济主体的方针政策为指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使更多的山东奶农分享到奶业发展的成果,享有更多的获得感,促进奶业的全面振兴。
四、性质、宗旨和原则
(一)性质
“山东奶联”是由奶农合作社、家庭牧场、奶畜养殖企业、社会组织等自愿联合,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组成,并按照本联合章程组织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合作组织,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奶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营业执照。
(二)宗旨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原则
1、以奶农合作社为主体,占成员总数的比例为91%;
2、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3、地位平等,民主管理;
4、盈余主要按在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五、组织架构
1、成员大会。由10个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高青县丙申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滨州市滨城区顺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镇爱心奶牛专业合作社、宁津县佳宁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临沂市兰山区彦春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沂高新区巴乐氏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肥城市安驾庄镇龙头泉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临朐县志合奶牛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禹城市亿陆发奶牛专业合作社、齐河县旺达奶牛专业合作社)和一个社会组织(山东省奶业协会)组成,是本社的权利机构,其职权包括: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和监事;决定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
2、理事会。理事会是联合社的执行机构,由五名理事(田丙申、赵向明、吴佐刚、王彦春、石其昌五个理事)组成。
3、理事长。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由田丙申同志担任。
4、执行监事。成员大会设执行监事一名,由贾宁同志担任。
5、“山东奶联”设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技术部等四个工作部门和招标委员会、法务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
六、业务范围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采购、引进、供应成员所需的奶牛良种及饲料、饲草;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鲜奶;为成员提供奶牛求购信息、饲养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七、资金来源
1、成员出资;
2、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
3、未分配收益;
4、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5、他人或组织赠款;
6、其他资金。
八、愿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春风又一次吹遍祖国大地!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合作示范社建设,建立建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山东奶联”发展要乘东风,借动力,起好步,求实效!
尽早创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尽早让更多的山东奶农分享到奶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