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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大商所自2019年1月28日起开展玉米期权交易

发布时间:2019-01-08 10:37    作者:.    来源:    查看:
    证监会1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自2019年1月28日起开展玉米期权交易,这意味着继豆粕、白糖期权后,我国农产品期权品种将进一步丰富。

    据了解,2004年玉米期货上市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合约规则不断完善,投资者参与程度逐步提高,功能持续深化。目前,玉米产业链全部大型贸易企业、50%的全国30强饲料企业集团以及75%的玉米淀粉加工企业利用玉米期货规避现货价格风险。2016年3月,我国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并逐渐转向市场定价的机制。随着我国玉米相关农业政策的不断调整,玉米市场价格波动加剧,相关主体和涉农企业对玉米价格的避险需求不断增加,对精细化管理风险的需求日益增强,迫切需要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更加灵活的风险管理手段和多样化交易策略支持。从国际经验看,期权产品有助于丰富交易主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市场整体运行风险,优化投资者参与结构。

  市场人士普遍表示,上市玉米期权品种,将有助于市场为玉米产业的中下游企业开发出量身定制的风险管理产品,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促进企业发展,提升产业客户特别是下游玉米深加工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推动玉米产业的优化和转型升级。

下一步,大商所将结合市场对玉米期权合约的意见和建议,稳步推进上市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玉米期权顺利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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