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针对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但湖区生态环境退化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生产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仍然突出。
根据最新出台的《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目标,到2020年,湖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刘宗林指出,新形势下,抓好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政治使命,也是省委、省政府交给农委系统的重大任务,还是重现“鱼米之乡”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站在全局高度,抱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湖南“三农”事业负责的态度,按照绿色发展要求,下大力气改善湖区生态环境,让“鱼米之乡”这块金字招牌永不褪色,加快湖区乡村振兴。
刘宗林要求,围绕上述目标,未来三年,湖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五大行动”,一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二是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行动;三是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四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行动;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行动。
刘宗林强调,洞庭湖区各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确保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目标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