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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污染治理重点在转型升级,而不是禁养拆迁

发布时间:2017-11-27 17:23    作者:.    来源:    查看:
    拆除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确实是环境治理最直接最简单粗暴的方式,也是效果最明显的,在一定程度上还促进猪场向规模化发展。但中小型和散养户仍是主体这个国情却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各地政府部门不能够一味地清拆猪场,而忽视对养殖场的转型升级的引导。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有约会化、信息化和成本等优势,而家庭农场等小型猪场也有其经营管理的优势。中国的养殖场污染治理重点在转型升级,而不是禁养拆迁!

   “禁养区内的养殖场,6月30日前一定要转产、关停、拆除。”5月24日,湖北省仙桃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专班来到干河、龙华山、工业园区、张沟等进度滞后地区,对照任务清单逐一督办,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2017年仙桃市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仙桃市要在6月底前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部予以拆除、关停、转产或搬迁,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所。同时,对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治理,做到废水达标排放、粪污零排放,综合利用率85%以上。

    今年4月,仙桃市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和《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调整了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汉江、东荆河等执行Ⅱ类水质的水域水体及最高控制线向外延伸200米范围(通顺河、通州河、电排河、排湖、太子湖、芦林湖等列入市河湖长制管理的36条河、沟、渠和10个湖泊参照执行)处于禁养区内。

    环保利剑更是政治利剑。仙桃市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综合利用考核纳入干部考察和年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尽管农业部官员等提出对于一些养殖场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禁养区”不是“无畜禽区”、不是一扫而光和禁养工作不能“一刀切”等指示,但各地方政法还是实行把禁养工作纳入官员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一刀切”举措。

    在对比了德国的养猪情况后,小编认为我们确实需要改观念,不是只有大的猪场才有资格实行规模化,国家应该在养殖户的养殖设备上花心思,适当的给予补助,提高我国的养殖水平,从而降低畜牧养殖的污染。在疫病防控体系的完善方面也可以多参考国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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