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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村民养猪未备案被罚4万

发布时间:2017-10-24 17:27    作者:.    来源:    查看:
  10月23日,琼海市石壁镇南星村的村民陈正文向记者反映,他在自家开设了一个养猪场,结果今年遭到处罚,连罚款加滞纳金得4万元。对此,琼海环保部门回应称,村民养猪年出栏量达500头以上要环评备案,否则将遭到处罚。

  据陈正文反映,他2016年在自家林地开设了一个养猪场,现在大约存栏280头猪。按照当地村民的养猪习惯从来都没有向哪个部门申报,加上自己对法规政策也不了解,并不知道归哪个部门管理。

  到了今年3月21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给他下发一份《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养猪场违反环保相关法规,要处以2万元的罚款。由于缴纳罚款金困难就申请分期缴纳,环保局同意延期至2017年9月21日。到了昨天(10月23日)当他准备去缴纳罚款时,工作人员却告知因逾期缴纳罚款,根据相关规定,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这样一共就要缴纳4万元的罚款。对此,陈正文表示不理解。

  对此,琼海市环境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解释称,根据国务院发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年出栏量达到500头就算规模化养殖,规模化养殖就要做环评登记表进行备案,否则就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没有达到规模养殖的农户需要办理登记表,自行到政务中心填表公示后就算登记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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