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草原监理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征占用草原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在征占用草原前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方可进入草原进行作业,从源头上阻止了乱垦、滥挖、乱占现象的发生,有力地保护了草原。
2010年,塔城市累计征占用草原面积较大,时间延续较长。塔城市草原监理站在走访群众、征求乡镇(场)、村队及牧民群众意见、现场查验等的基础上,为了让在草原上从事项目开发的企业、施工单位及个人全面清晰地了解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有关程序,草原监理站工作人员为每一个有意向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宣传与讲解,提高其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意识。另外,塔城市草原监理站对不办理草原审核审批手续、未办手续先行施工以及未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审批而征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按照草原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