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养殖场(小区)备案制度对畜牧业生产的重要意义分析

发布时间:2015-04-10 16:48    作者:yizhiinfo    来源:畜牧人才网    查看:
1做好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的法律依据及重要意义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畜禽标示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于2007年2月7日下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指出畜禽养殖是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贯彻落实《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有利于规范畜牧业生产行为,依法科学使用饲料、兽药,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改善养殖条件,健全档案记录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疾病;有利于引导散养户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快畜牧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要求做好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

     1.2为加强我区畜禽养殖的管理,进一步实现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农业部的工作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29日制定并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概念,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为备案工作的管理主体,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要求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对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条件进行了界定,规范了备案程序和内容。

     1.32011年6月10日自治区畜牧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牧畜字[2011]38号,对开展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2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区开展养殖场(小区)备案工作已近3年时间,对畜禽养殖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3年畜牧厅又以项目的方式,给各地州安排了培训经费,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养殖场(小区)负责人、养殖大户进行培训,备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农业部、自治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部分地州重视程度不够。规范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工作是《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赋予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对及时掌握全区畜牧业生产总体情况、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畜禽产品可追溯监管制度,有着重要意义。在推进备案管理工作中,部分地州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在推进畜禽养殖场(小区)工作中执行力度不够。

     2.2备案管理工作审核不严格。备案审核没有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审核,没有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2.3备案登记不全面。从目前我区开展的备案登记情况来看,达到备案登记规模的养殖场(小区)并没有全都登记备案。已登记备案的养殖场(小区)备案登记内容不全,尤其是养殖档案缺失。

     2.4养殖户主动进行备案登记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地州备案登记工作是全面清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的,主动登记备案的养殖户只占少数。

3关于加强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3.1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养殖户主动备案的积极性

     各地应加大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的宣传组织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入户走访、农民信箱、文件、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向各养殖场(小区)宣传,使他们了解备案与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思想上形成共识,积极主动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开展备案登记工作。

     3.2建立养殖档案动态管理制度

     着重强调备案的养殖场(小区)必须有养殖档案,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规定的文本样式及内容逐项填写。将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与养殖档案管理列入日常监督管理范畴,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对养殖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动态掌控养殖场(小区)生产经营状况,形成连续的动态的养殖信息,为制定和实施政策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

     3.3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工作

     增强服务意识,在养殖场(小区)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养殖场(小区)建设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结合集中免疫、日常免疫和挂联帮扶活动的开展,增强进场进小区的技术服务力量,注重增加对未达标备案养殖场(小区)监管指导的频次,扩大服务指导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标准化养殖程度,规范养殖档案建立,提高建档质量,确保养殖场(小区)健康发展。

     3.4定人定岗,开展业务培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建议在各地(州、市)、县(市)畜牧部门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固定专人,明确任务。建立完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登记工作的动态管理制度,使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各地(州、市)、县(市)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报自治区畜牧总站登记备案。同时强化备案管理队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举办业务骨干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备案登记管理的内容及方法,按照规范填写《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登记表》。

     3.5明确责任,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制度,规范养殖档案管理是《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的重要内容,是法律赋予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养殖户应尽义务之一。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将备案管理工作纳入到年度业务考核范畴。二是定期不定期地对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检查督导,清理不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养殖场(小区)。三是与申报各类项目挂钩。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养殖场(小区)不得参加项目申报。四是与续办《动物防疫合格证》挂钩,没有进行备案登记的养殖场(小区)在复验《动物防疫合格证》时不予办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许斌)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网络,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qq:1240812330】删除,谢谢!

APP下载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