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彩霞 湖南省衡阳市畜牧水产局
1 新型畜牧业发展现状
1.1 规模养殖已成为新型畜牧业生产经营主力
2012 年衡阳市生猪和家禽的规模养殖量分别占全市养殖总量的 80%和 87%。 年出栏生猪 10 万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 1 个, 1 万头以上的 35 个, 5000头以上的 96 个, 500 头以上的 4 069 个; 年出笼家禽 10 万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2 个, 2 万羽以上的25 个, 1 万羽以上的 1779 个。
1.2 专业合作社是我市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生力军,衡阳市共成立各种畜牧专业合作社 147 个,社员总数达 6 428 人。充分发挥资金、 技术、 人才、市场和信息及集团采购等资源优势,积极为社员开展畜牧业产前、 产中和产后等系列化服务, 有效地推动了我市新型畜牧业产业化进程。
1.3“公司+农户”是我市新型畜牧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龙头企业集团公司资金实力、管理模式、 技术力量等 资源优势, 带动一大批家庭农场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市现有爱平、 创新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2 家, 有环球、 亚峰、 湘旗和信旺等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7 家,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35 家。
2 新型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难度大,对粪污处理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进行“三改两分再利用” , 即 改造标准化栏舍、 改水冲粪、 水泡粪为干清粪、 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 固液分离、雨污分流, 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 据测算,存栏千头的猪场改造费用高达 30 万元。
2.2 龙头企业品牌意识不强,幅射带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本土的龙头企业有 44 家, 只有 2 家国家级龙头企业, 没有一家在全国有影响的龙头企业,没有一个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制约我市新型畜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2.3 畜禽规模场粪污治理难度大,源头控制难,我市发展规模养殖户 5 848 户, 养殖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也越来越集中, 越来越严重, 加大了粪污的治理难度。
2.4 对新型畜牧业发展政策研究不够,财政扶持力度不大,规模养殖信贷融资难度大对发展新型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 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等政策研究不够深入; 融资、 用地、 用工等因素制约着规模养殖场等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3 发展新型畜牧业的思路与对策
3.1 指导思想
以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规模化、 标准化、 产业化为突破口, 构建以产业化经营为核心、关联产业紧密链接为基础、经营主体合作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 建立畜牧产业链各主体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安全共保、 生态共护” 的利益责任机制, 推进畜牧业向技术集约型、 资源循环利用型、 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
3.2 基本思路
立足资源优势, 突出抓好生态环保、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三大” 关键; 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 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 “三大” 经营主体, 努力实现畜牧业生产发展观念(工业化理念)、 发展方式(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形式 (合作经济组织) “三大” 创新; 着力推进生态环保型、质量卫生安全型、优质高效节粮等“三大” 新型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3 发展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对策
3.3.1 加强组织领导和媒体宣传。
尽快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加大支持和推进力度。把发展新型畜牧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列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科学制定新型畜牧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发改、 财政、 国土、 环保、 农业开发、 税务、 工商、 银信、保险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共同促进并新型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3.3.2 加大政策、 财政、 金融和用地等支持力度。
鼓励规模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把畜牧业建设项目扶持与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 支持畜牧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整合生猪标准规模养殖场 (小区 ) 建设资金、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财政支农资金、环保项目资金和沼气能源等项目资金, 向发展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倾斜安排。金融机构加强对龙头企业、 畜牧专业合作社、 规模养殖场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 建立规模养殖场、 畜牧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保险、 授信联动、 资金互助机制。同时加强用地等政策支持, 按照农林牧结合、不破坏耕作层和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原则,支持畜牧业 “上山进林” , 妥善解决畜禽规模养殖用地。鼓励合理利用荒山、 荒地、 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
3.3.3 大力发展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户) , 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 建设项目, 坚持规模化与标准化并重, 一手抓硬件设施建设, 一手抓软件管理规范,加快我市规模养殖场 (小区 ) 改造和升级。把培育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新型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行 “一个龙头, 一片基地, 一批农户” 的发展模式, 推介新五丰、 温氏等典型经验, 大力引进和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和幅射广的外地和本土龙头企业, 带动全市畜牧业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养殖业专业合作组织, 引导一些大型养殖场、 养殖大户、贩运户等组成了经济利益捆绑的结合体,成立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我市畜牧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3.3.4 积极构建新型畜牧业生态环保循环体系。
大力推进以 “农林牧渔结合、 资源循环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畜牧业生态化建设。科学规划, 合理布局, 各县市区政府要颁布禁养区、 限养区和适养区, 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要在三年内逐步关闭或搬迁,禁养区以外的规模畜禽养殖场, 根据所处区域不同、 养殖规模大小、 对环境污染的轻重缓急, 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整治。对新建规模养殖场实行审批制, 管住源头, 对于粪污不达标的养殖场要实行项目和政策资金制约。积极推广雨污分离技术、 干湿分离技术、 沼气工程技术等减排技术。 积极探索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模式。 积极推介 “猪 - 沼 - 林 (果、 茶) ” 、“猪 - 沼 - 农 (菜、 经济作物) ” 和有机肥加工等农牧结合、 种养结合资源利用模式。
3.3.5 建立健全新型畜牧业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
建设市县乡三级畜禽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完成改造升级, 配套相应检测仪器设备, 配齐技术力量,为我市的畜禽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建设市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切实抓好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乡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站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信息溯源体系建设,加快信息采集传输、 数据分析处理等相关设施建设、 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 建立产业预警、 动物标识与动物产品追溯等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畜牧业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与畜禽产品安全追溯和流通消费监管系统对接,提高畜牧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湘黄鸡和寺门前猪等资源场建设、 种公猪站及人工授精站建设,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基本建成以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为依托、 以检测(疫控) 中心为技术支撑、 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新型畜牧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