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名叫“忧伤19”的网友在网上发了一则求救帖子,该网友是某企业的一名保安,因打扫卫生的事情在宿舍与同事发生口角,两人争执并打起架来,导致左手骨折。后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经过调查取证后不认定他的受伤是工伤。
笔者在百度搜索了一下,咨询“打架是否属于工伤”的信息很多。随着工伤待遇标准的不断提高,职工在发生打架事件后,都寄希望通过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什么样的工伤才算工伤呢?与同事打架受伤能不能算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中(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职工在上班时间因打架受伤,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的来说,职工可从以下三点做出判断:
一看是否发生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二看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看受害人的行为有无犯罪,如果有犯罪情形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犯罪情形是针对受伤者而言的,与加害人的行为是否为犯罪是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