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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眼中的探亲假

发布时间:2013-07-10 06:00    作者:yizhiinfo    来源:畜牧人才网    查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寄语了多少天下父母心,对于远在外地打拼工作的子女来说,并不是不想回家探望父母,而是假期太少了,每年回家的机会只能寄希望于国庆7天小长假或春节假期,也许一年回家两次探望双亲也只是奢望。

 

    2012年,“常回家看看”条款被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探亲假开始在中国国内受到广泛热议,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不常回家看看老人将被认定违法,再次升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说法不一。有不少异地工作的人把希望重新寄托在“探亲假”这一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制度上。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给与路程假。

 

    有调查显示,随机询问25家单位,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非公企业,发现其中7家非公企业无一休探亲假,其余18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大都保留着“探亲假”制度,但其中,仅5家单位职工能够保证每年固定休探亲假(可照常领取基本工资),另外13家单位因为各种原因,探亲假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20天至45天的探亲假。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此外,由于这些法规政策缺乏足够的清晰度及各种原因,“不知道、不敢休、不与时俱进”的探亲假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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