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公司新招了一位美女行政,主要负责接待畜牧行业来宾及领导来司考察调研,但入职不到两周,就提出离职了”河南某饲料企业HR对笔者说,当初面试的时候与她相谈甚欢,现在回想也实在是找不到她离职的原因,如果非要列出离职原因,可能是对工作描述的太笼统?可她之前也是行政,应该不至于,很困惑。
事实上,员工离职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在职场中也是很常见的,被称之为“232”规律:入职两周内离职、入职三个月内离职、入职2年后离职。
上述情况就是属于入职两周内离职的。这类人员离职往往是因为入职后的实际情况与想象的相差甚大。也许是面试过程中沟通的不够详细,也许是对公司文化、制度及岗位情况的描述不够到位,又也许是因为员工了解但不能能真正理解HR的意思,这都是需要HR回顾反省的。
其次,入职三个月内离职的人员。一般企业给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都是3个月,试用期内员工离职,要么是被动要么是主动:被动离职就不说了;主动离职的,通常来说是要么是觉得自己工作太过于单一,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能力,要么就是该员工跟直属上司的沟通存在严重问题。
第三,入职2年内离职的人员。这类型员工一般都是觉得自己没有发展前途或者个人价值得不到体现,经过慎重考虑后才决定离职的。对于这类型员工,企业如果想要挽留,就要做出实际行动,与其进行沟通制定好员工的职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