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生涯规划 > 正文

畜牧人不易察觉的劳动合同陷阱条款

发布时间:2012-05-23 06:00    作者:yizhiinfo    来源:畜牧人才网    查看: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在合同条款中设置陷阱,让整张合同倾向自己。针对这些劳动陷阱条款,中国畜牧兽医专业人才网将常见的一些总结如下,供各位参考:

一、时间倒签,规避支付双倍工资差额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签订,除非能否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缘由在劳动者外,用人单位须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然而在实践中,很多微小型畜牧企业,由于管理不规范,往往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后被仲裁或被投诉,方进行补救。为了填补时间的漏洞,多采取倒签时间的方式。人资部门工作人员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实现倒签目的:1.直接要求劳动者倒签时间;2.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合同开庭事先打印出来,结尾处不提示签署时间;3.签订时间只有一处,劳动者先仅签名,用人单位后签名、时间。如果劳动者对倒签时间没有异议,或者因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或者没有意识倒签的法律后果,而签字的,将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并且法院对于倒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视为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同时劳动者放弃追究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时间签署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名实分离,让劳动者不知仲裁谁

    除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相分离外,劳动合同上用人单位应为工作单位。实践中,一些母公司下属多个子公司,为规避法律责任和转嫁用工成本,常常将员工在子公司之间相互借调,或者直接将一家子公司的员工与另一家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然而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由于劳动关系不在本单位,导致劳动者维权成本增加,取证难度增大。

    另外,中国畜牧兽医专业人才网提醒您在续签劳动合同时,一些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协议替代劳动合同,虽然名义上是续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原来的用人单位已经变更为用工单位,而且双方的劳动关系也已终止。
 
三、试用期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用来考察、检验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便利,同时试用期内支付的工资也低于试用期满。所以有些企业为了降低辞退员工的成本,仅规定试用期,充分利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予以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而且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用词笼统,埋下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须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同时在前述两项发生变更时,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协议书。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外,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为了规避此处的法律风险,部分畜牧企业一般采取笼统概念,譬如工作地点写广州,岗顶属于广州,从化街口也属于广州,工作地点从岗顶变到街口,也没超出广州范围,无需变更劳动合同。譬如工作内容写办公室文员,而前台文员、行政文员、后勤文员等均属于文员。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些岗位之间调动劳动者。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考虑清楚,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和承受的程度来界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五、、工资数额缩水,必在加班费和社保费上吃亏

    工资总额构成很复杂,用词也是五花八门,譬如基本工资、底薪、津贴、奖金、补贴等等,每个公司的工资构成都有所区分。但是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可以理解为工资条上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个税的余额。

    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支付加班费数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一般将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缩水,这需要劳动者在求职和签劳动合同时须注意。
 
六、附件需看清,规章藏陷阱

    多数劳动合同版本中注明,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规章制度内容,并愿意切实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繁多,而且很多都是减轻用人单位责任和便于管理的。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时,很多是不阅读规章制度或者仅是瞟几眼,而企业多数是用规章制度钻法律的空子。譬如员工加班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批方有效,员工试用期满后才享受社保待遇等。

    如今劳动仲裁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定的程序性一般作宽大处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认可其效力。劳动者更需了解就任畜牧企业的规章制度内容。所以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万不可只签名不看内容,不然后悔都来不及。
 
七、空白合同陷阱多,签合同时不要留空白

    有些企业签劳动合同时,只让员工在最后签名写时间,其他事项均留空白。而员工签名后,即便事后取回劳动合同,也不会留心空白处事后添加的内容。等到发生纠纷时,才发现企业早已在劳动合同上做了手脚,白纸黑字,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所以签劳动合同时,应将劳动合同空白处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用文字确定下来。
 
八、黑白合同需抵制,一个版本少争议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而且增加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一些用人单位实行内部承包制或自雇形式的,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就采取黑白合同的手段。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应付劳动部门检查的,以及购买社会保险之用,实际执行的却是另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同时该补充协议将企业依据劳动合同应承担的用人单位义务排除。

    此种情况下,即便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签署的,也只能成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为避免以后不必要的争端,应只签署一个版本,明确合法权利义务。
 
九、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应持一份

    有些畜牧企业让员工签名后,两份劳动合同均由企业保管,不给劳动合同或只给劳动合同复印件,企图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本身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签订合同后,一定要持有一份签好的劳动合同。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实行举证倒置,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又进一步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网络,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qq:1240812330】删除,谢谢!

APP下载
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