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就企业改制中依法依规地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强调。
如何切实加强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的民主管理工作?《通知》主要从三方面加以明确。
●加强厂务公开:督促企业公开安置方案、财务状况等。
●完善职代大会:2/3以上代表出席、半数通过方有效。
●维护职工权益: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大规模裁员。(新华社)
点评:
职工是国有企业的主人,但是有些国有企业在改制中,不仅无视职工应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而且还侵害职工的利益,其中有的地方还有政府工作人员。
《通知》强调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事实上,企业改制本应优先考虑职工的利益。我们可以看出,在当前的网络时代,职工的权利意识比过去有明显提高,他们不再像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工人那样,在自己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将自身的权利和利益任由别人来摆布。
所以,如果政府的决策没有看到这种变化,还习惯于一切都由政府做主,那么,肯定会产生风险。最要真做到这一点,还需要地方政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