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8点,民警正在收费站外对过往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一辆面包车朝检查点驶来。该车一靠近,一股难闻的气味就扑鼻而来,车辆前后的号牌也存在污损的情况,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下来。经过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面包车后排座位全部被拆卸,并放上自制的铁筐,铁框中装满了小猪,经过计算一共32头。
经过询问,任某称自己从成都出发,准备将这些小猪拉到巴中市平昌县,经过养殖后再进行贩卖。但任某却无法提供运输生猪的相关手续,现场民警便立即将案件移交到了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做进一步处理。
无独有偶,20分钟后,一辆小型货车也拉着一车小猪出现在了检查点。同样的,驾驶员刘某也无法出具任何运输生猪的合法手续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目前,这两起案件移交到了仪陇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