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宾,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中国肉业发展高层论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肉食品是城乡居民“菜篮子”的重要内容,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刚才,双汇、金锣等10家企业共同发起了诚信经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倡议,说明肉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在不断提高,着实令人欢欣、令人鼓舞。下面,我结合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与大家一同分析一下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作简要介绍。
第一、食品安全受全社会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肉类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肉类食品安全问题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受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国务院专门就加强屠宰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确保肉品卫生质量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1998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进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10多年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客观讲,离让老百姓都吃上放心肉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肉品卫生质量安全问题仍不容忽视。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借助便捷、高效的通讯网络,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空前强大。前几年,一些肉类食品安全事件一经曝光,迅速传播开来,立即引发了消费者的恐慌情绪,严重的还造成社会诚信危机,实乃前车之鉴。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待食品安全,切不可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第二、肉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
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规章制度正在从充实完善阶段,向行业标准的执行层面逐步推进、不断深化。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各职能监管部门分段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制。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增加规定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和对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处罚。同时,该条例还对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做了明确的衔接规定。今年9月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依法严惩,从严控制适用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因此,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对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企业也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切实担负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
第三、生猪屠宰行业竞争秩序有待规范
近几年,生猪屠宰行业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集中度明显提高,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积极发展。但是,我们还应看到,整个行业当中,先进落后并存、新旧矛盾交织的特点比较明显,一些阶段性问题还很突出。一是总体产能过剩,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现象严重。2009年全国定点屠宰企业实际屠宰量为2.23亿头,而设计屠宰能力却高达9.81亿头,这就意味着60%的产能闲置,大面积开工不足。二是落后产能占比很大。截至目前,全国屠宰企业共有2万多家,但年屠宰量超过2万头的规模以上企业仅占12.4%,而近45%为小型屠宰点。三是产品单一化、同质化现象突出,品牌建设滞后,缺乏核心竞争力。屠宰行业目前只有少数大企业注重品牌培育、经营模式创新和肉品多样化经营,而大多数企业普遍集中在初级产品和低端产品的竞争上。四是部分地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很难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一方面,一些知名企业在其他地方开展连锁经营时遭到抵制,另一方面,仅限于供应当地市场的小型屠宰点的生猪产品,没有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非法流向其他地区。五是有些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从业行为还亟待进一步规范。六是外资看好中国肉类市场的发展前景,从前几年的涉足生猪养殖发展为现在的进军中国整个肉品产业链,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第四、生猪屠宰行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为明确未来五年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方向,引导行业健康、科学、有序发展,我们制定了《全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明确了生猪屠宰行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要求严格控制屠宰厂(场),鼓励在确保产能减量大于增量的前提下,关闭中小型屠宰厂(场)及小型屠宰场点,设置大型定点屠宰企业。但目前行业调整已进入攻坚阶段,阻碍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各种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依然存在,合并产能、整合资源的渠道不畅。关闭企业带来的职工安置、税收减少等实际问题,影响了地方减控过剩产能的积极性。
同志们,朋友们!
刚刚闭幕不久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十二•五期间,我们将以推动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为主线,加大行业调整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督促各地尽快完善、落实屠宰企业设置规划,通过执行《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大力开展行业清理整顿。对于不能保证肉品卫生质量安全以及按规定应予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坚决予以取消。同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行业退出机制,通过市场资源配置与政府调控手段,逐步淘汰落后企业,大力压缩过剩产能,切实提高行业集中度,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分等定级与分类监管
分等定级和分类管理有助于形成市场自动甄别机制,大幅提高监管效率,能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市场秩序规范程度。具体做法是,从基本要求、设计和环境、设施和设备、屠宰加工、检疫检验、质量控制、运输条件、产品质量等方面,将生猪屠宰厂(场)划分为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鼓励和引导屠宰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达到更高等级的标准要求,以实现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与品牌化经营。
三是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打造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2009年我们在10个省、市开展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我们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在上海、青岛等10个城市试点建设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同时,重点支持了10个省的屠宰监管技术系统建设,46个地级市、81个县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建设,以及10个西部省份的82家屠宰企业的标准化改造。今后几年,我们将加强研究,总结改进,结合各地特点,制定出台“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持政策。完善推广肉菜流通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监管网络,不断推进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定点屠宰企业的标准化改造。
四是加大治理力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进一步充实、壮大基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制度以及台账管理和证章管理制度。联合公安、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开展确保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不法行为。
五是加强培训宣传,抓好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
推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等级管理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屠宰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备案管理、持证上岗、等级评定以及违规处罚、退出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规范。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分级负责的培训机制,加强屠宰行业职业培训与定期考核。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宣贯工作,培育屠宰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与城乡居民的科学消费观念。
各位来宾,朋友们!
食品安全关系重大民生问题,加快屠宰行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共同责任,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盼。我们要真正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构建百姓信赖、企业得益的肉品行业良性循环机制,既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又能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最后,预祝此次论坛办得成功、办得精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