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强力推动我市草食畜牧业快速发展壮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的重要意义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畜牧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能够有效转化利用丰富的农作物秸秆和饲草资源,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延长种植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是充分发挥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的必然选择;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能够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是扶贫攻坚的主渠道和基本依靠,是解决我市三农问题、实现富民强市、努力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重点;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合理有效配置农业资源,努力走出一条可持续的种养加循环经济发展路子,是加强生态保障、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
2.准确把握现状,增强发展信心。近年来,我市草食畜牧业得到较快发展,在全市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农民来自草食畜牧业的收入比重逐年提高。但还存在着饲养总量小,良种覆盖率低,加工业发展滞后,经营模式落后,质量效益不高,秸秆利用率低,生产要素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着草食畜牧业的转型升级。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饲草资源丰富、群众养殖基础较好、市场需求旺盛、扶持政策叠加等有利的条件和面临的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发展信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全市草食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3.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落实到草食畜牧业发展上,把草食畜牧业发展的重点落实到羊产业发展上,按照全产业链发展要求,统筹兼顾,做强养殖,做大加工,搞活流通,确保安全,力争在三年内形成以农户养殖为基础、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为重点,种养加一体化草畜循环发展新格局,把草食畜牧业打造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扶贫攻坚的支柱产业。
4.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注重政策扶持,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目标管理。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带生产,以市场促发展。坚持龙头带动。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内连农户外连市场的带动作用,推进产业化进程。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和养殖效益。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养殖习惯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牛则牛,宜羊则羊。
5.发展目标。到2016年,全市羊饲养量力争达到1000万只,出栏600万只,存栏400万只;牛饲养量力争达到80万头,出栏30万头,存栏50万头;牛羊肉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三分之一,把定西建成全省草食畜牧业大市。
三、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的主要任务
6.优化草食畜牧业发展区域布局。按照北部发展草畜一体化设施畜牧业,南部发展草原生态畜牧业的总体布局,全市建设安定、临洮、陇西、通渭、渭源5个肉羊产业大县,岷县、临洮、通渭、渭源4个肉牛产业大县。在洮河、渭河沿川地带和城郊发展奶牛养殖基地。到2016年,安定、陇西、临洮三县区羊饲养量分别达到200万只以上;通渭、渭源两县分别达到100万只以上。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发展规划,推动草食畜牧业快速发展。(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7.强力推动草食畜饲养量快速扩张。积极引导千家万户养殖牛羊,以此为草食畜饲养量快速扩张的基础和主体。大力发展家庭适度规模养殖、家庭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村,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重点把“1252”(建1座标准圈舍、养20只基础母羊、年出栏50只肉羊,纯收入2万元)养羊模式作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市每年新增“1252”养羊示范户2万户以上,新发展草食畜家庭养殖场1000个,新建草食畜规模化养殖场(小区)300个以上,新建草食畜养殖专业村150个以上,市、县区领导和部门联系的村,凡适合发展草食畜的,都要建成专业村。加大闲置圈舍改造利用力度,扩大饲养总量,加快草食畜扩张速度。(市畜牧局牵头、市委农工部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8.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牢固树立“为工而牧,以工促牧”的理念,坚持培植与引进相结合,依托产业化建设项目,扶持培植现有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加工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精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向规模化、产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到2016年,力争全市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3个和7个,对评定为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50万元;评定为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30万元。重点培育20个养加销一体化的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兴办畜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取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畜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引进省内外大型畜产品、饲料、食品加工、生物制品以及兽药生产龙头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各县区每年至少引进6户(渭源4户、漳县2户)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建设畜产品加工园区。到2016年,全市牛羊肉产品加工能力达到5万吨。(市工信委、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切实加强畜牧业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把定西打造成全省农畜循环经济示范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积极促进健康养殖,大力支持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制造生物制品和生物肥料,开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型产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升产业化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认真实施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和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积极推行草畜平衡划区轮牧,保持草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大退化草原恢复与保护力度,加强草原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搞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畜牧业生态文明建设。(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的保障体系
10.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力引进优良品种,切实加强小尾寒羊提纯复壮,建立以小尾寒羊和湖羊为主体的肉羊良种繁育体系。争取国家良种工程项目,建设5个良种肉羊纯繁场和1个良种肉牛纯繁场,每个县区建成2-3个扩繁场,全市每年扩繁基础母牛4万头,基础母羊50万只以上。严格执行种畜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种畜管理,推行种畜补贴政策,对市级以上种畜繁育场为养殖户(企业)提供种畜时,由县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提供品种,结合市场价格,由各县区政府确定。进一步提高牛冻配和性控冻精技术,大力推广羊常温人工授精技术和杂交改良技术,加快全市草食畜良种化步伐,到2016年,全市牛良种化率达到80%以上,羊良种化率达到70%以上。(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强饲草料生产体系建设。加大青贮机械购置和大型青贮窖池建设资金补贴力度,提高青贮饲料的专业化、社会化和机械化水平,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合理化覆盖的原则,大力发展玉米秸秆饲料配送中心,加大玉米秸秆转化利用力度,到2016年,全市玉米秸秆转化利用率达到80%。按照建设甘肃中部草产业基地的总体要求,抓住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和实施振兴奶业苜蓿产业行动的有利机遇,实行草籽补贴政策,努力扩大苜蓿、红豆草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安定、通渭、陇西、临洮、渭源5县区主要种植以紫花苜蓿、红豆草为主的多年生牧草;漳县、岷县种植以岷山猫尾草、红三叶为主的特色牧草;大力推广甜高粱、饲用玉米等当年生优质牧草,不断扩大种植面积。到2016年,全市多年生牧草留床面积达到350万亩以上,当年生牧草和特色牧草种植面积分别达到50万亩以上,为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提供饲草料保障。(市畜牧局牵头,农机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2.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在陇西建设覆盖全市的集畜产品交易、辐射周边、信息发布、市场预测、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交易市场,其他各县区各建一处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在30个重点乡镇健全完善活畜交易市场,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市的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到2016年,全市畜产品市场交易额达到60亿元。逐步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凡符合定点屠宰条件的,给予定点屠宰经营权。开通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扶持培育一批畜产品流通企业,保证鲜活畜产品的运销畅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态。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市商务局牵头,畜牧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3.加强新型畜牧业经营体系建设。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场(养殖户)”的新型畜牧业经营体系。一是大力发展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模式和“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订购、财政支持、定向委托、典型示范等形式,大力发展畜牧业合作社,充分发挥技术推广、行业管理、维权保障、市场开拓、联结龙头企业的作用,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之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提高农户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到2016年,全市畜牧业合作社达到2000个,实现一村一社的目标,覆盖规模养殖户(企业)达80%以上。二是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精心选择10个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扶持,打破区域界限、行业界限,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覆盖面,拉长产业链条,形成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构建带动养殖业发展作用大、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三是建立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畜牧业合作社和养殖场(养殖户)签订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确定合同收购底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承贷承还、信贷担保等方式,缓解生产基地养殖户的资金困难;引导龙头企业创办和领办畜牧业合作社,支持畜牧业合作社和养殖户入股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畜牧业合作社的深度融合;龙头企业要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养殖户,共享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市畜牧局牵头,工信委、农业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4.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加大从大专院校毕业生中招录、聘任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力度,不断充实技术服务力量。实施乡镇干部农业技术培训计划,提高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人员再教育,选送基层技术骨干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修深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市畜牧系统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乡镇干部实行包县、包乡、包村和联企、联社、联户的“三包三联”责任制,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切实做好对各类畜牧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服务工作。鼓励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农村创办、领办规模养殖、营销实体,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到养殖小区或加工企业担任技术顾问,由原单位会同科技部门以科技特派员身份派驻,一切待遇不变,同时还可以从服务企业取得合理收入。(市畜牧局牵头,科技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5.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和《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加快市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和乡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动物卫生执法、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动物防疫经费每年30万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经费每年2万元,纳入县区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村级防疫员年报酬不低于2400元,2016年达到3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区可以试行村级防疫员委托或聘任责任制,提高村级动物防疫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市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6.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依法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品、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畜牧局牵头,质检局、工商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的政策措施
17.改善基础条件。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到2016年全市实现自然村动力电全覆盖,同时要切实解决部分已通动力电地区容量不足的问题,满足草食畜牧业发展用电;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到2016年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其余农户要加强水窖建设,全面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大力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到2018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公路或水泥路通畅,为加快发展畜牧业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市供电公司、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8.加快土地流转。加快建设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切实解决养殖、屠宰、加工、贮藏等畜牧业发展用地,提高畜牧业生产集约化、机械化水平,增加农民的非农业性工资收入。规模化养殖生产用地视同农业用地,免收国家和省上规定之外的一切行政收费;利用闲置粮站、校舍、旧厂房等改建畜牧养殖场,免收政府职权内的一切行政收费;对外来投资兴建加工企业、建设大型畜产品交易市场的用地,优先办理审批手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以土地出让形式出让土地的,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9.加强财税支持。2014年,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5500万元(市财政、渭源、漳县各500万元,其他5县区各800万元),2016年达到7000万元,重点扶持草食畜牧业发展。财政资金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重点,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进行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市发改、财政、扶贫、农发办、科技、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和整合国家和省列扶持畜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落实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从事畜产品加工销售所得,按现行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扶贫办、农发办、科技局、畜牧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0.强化金融支持。市上制定出台《关于金融支持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草地使用权“三权”抵押和畜牧业经营主体厂房抵押、畜禽产品抵押、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充分利用省上制定的发展草食畜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发展草食畜贷款投放力度。妇女小额信贷、双联惠农贷款、扶贫互助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都要加大对草食畜牧业的支持力度。市县区担保公司要加大对畜牧业养殖加工企业贷款的担保力度。通过多层次金融产品开发和多种形式担保,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力争全市支持畜牧业发展的信贷资金2014年达到20亿元以上,2016年达到30亿元以上。(市金融办、市人行牵头,畜牧局配合,各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21.加强招商引资。依托千亿元大招商活动,切实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广泛吸纳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规模化养殖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力争全市畜牧业招商引资和吸纳各类社会资金2014年达到10亿元以上,2016年达到20亿元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2.加大保险支持。市县区财险机构要落实好现有牲畜保险补贴政策,积极争取草食畜保险品种,提高草食畜牧业保险覆盖面,拓展草食畜牧业政策性保险实施范围,增强草食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市金融办负责落实)
23.加强队伍建设。市畜牧、农业、人社、扶贫、妇联等部门密切合作,整合资金,依托临洮农校和市县区农广校,建立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加速培养一大批爱养殖、会养殖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养殖技术人员。全市每年培训1000名畜牧业经营主体领办人、1万名养殖技术人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办养殖场,享受创业基金支持。(市畜牧局牵头,农业局、人社局、扶贫办、妇联等部门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24.实施品牌战略。按照品种统一、标准统一、产品统一的原则,加快制定“定西羊肉”品牌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打造“定西羊肉”知名品牌,争取注册“定西羊肉”驰名商标,增强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养羊效益。对注册“定西羊肉”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进一步加快名优特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进程,积极扩大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和产地认证规模。对取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市畜牧局负责落实,质检局、工商局配合)
六、切实加强对发展草食畜牧业的组织领导
25.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草食畜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畜草产业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部门职责,落实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发改、扶贫等部门做好畜牧项目争取工作,财政部门落实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国土部门落实养殖、加工、流通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工信部门做好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培育,商务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交易市场建设,市金融办、人行及各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政策制定和信贷资金投放,科技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统计和国家调查部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水务、电力、交通等部门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商部门做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和“定西羊肉”驰名商标注册工作。强化各级畜牧部门领导牵头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参谋和枢纽作用。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加挂畜牧产业办公室牌子,全面发挥规划、指导、服务、监管职能。
26.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每年给各县区政府分解下达草食畜牧业发展责任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单独考核、单项奖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各县区草食畜牧业发展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市畜牧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每月到各县区督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终由市政府组织进行公开、公正、公平地考核评估,依据考核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对草食畜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