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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休假】关于产假工资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1-01-24 07:00    作者:yizhiinfo    来源:畜牧人才网    查看:

  【问题】

     现在我已怀孕6个月, 正打算与公司谈产假问题。但我与现在的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们上保险,请问我的产假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我现在的每月工资为1500元,但工资表上的基本工资为1185元,其它的计入了保险,可实际公司并没有给我上保险 。另外我每个月还能根据各中心的奖金拿平均奖金,那么我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呢?

【答复】

    由于你陈述的事实过于简单,对你提出的问题也只能作原则性的答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公司违犯了法律规定,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但是不影响你享受产假工资的权利。

    2、关于产假工资,我国法律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前在正常出勤月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3、如果因此引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你本人要提供你的具体工资报酬的相关证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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