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邦发布公告,近期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多份《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案件涉及的标的金额累计达到11.9亿元,包括债务利息和执行申请费等。公司在案件中被认定为被执行人,需履行相关财务义务。
根据公告,案件源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仲裁裁决要求公司及其他被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对此涉案款项计提相应的资金占用费,预计此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的财务影响将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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