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6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大北农须向杨林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96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6亿元为基数按每日0.5‰的标准自2022年7月2日计算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止)。
须向杨林支付律师代理费419.76万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206.7538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32.09万元,均由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