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200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实施细则》对标的证券为股票的,要求最近3个月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加权评价指标计算方式也是依据一定期间内股票平均流通市值和股票平均成交金额进行排序选取的。
此次公司入选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名单,一方面表明该公司整体基本面良好,业绩稳定,具备长期投资价值;另一方面代表市场对公司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将有助于稳步提高股票的成交额与成交活跃度。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能力,以长期稳健业绩回报投资者,助力投资者实现真正的价值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