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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股份拟不超2.7亿元收购春雪食品全资子公司烟台益春种禽

发布时间:2019-07-16 17:45    作者:.    来源:公告    查看:
    7月15日晚,益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春雪食品全资子公司烟台益春100%股权以及春雪食品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收购春雪食品原有的8个种鸡场(其中1-4种鸡场存在抵押)、1个孵化场及相关资产。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2019年07月12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收购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益春种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春雪食品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的方式,收购春雪食品原有的8个种鸡场(其中1-4种鸡场存在抵押)、1个孵化场及相关资产。同日,公司与春雪食品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公司本次收购的价格,参照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以2019年07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169797967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郑维新

    5、注册资本:2186.7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2年07月07日

    7、住所: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

    8、经营范围:肉鸡收购、屠宰、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肉鸡分割、冷藏;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的:种鸡饲养,肉雏鸡孵化销售,调理食品的研发,食品中的化学检测、微生物检测、常规理化分析,禽类疫病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春雪食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郑维新先生,出资金额为987.3162万元,出资比例为45.15%。

    交易对方与益生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与益生股份及益生股份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益生股份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烟台益春100%股权以及春雪食品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包括春雪食品原有的8个种鸡场(其中1-4种鸡场存在抵押)、1个孵化场的全部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及其他资产。

    烟台益春的主要资产包括8个种鸡场、1个孵化场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标的实物资产”)。

   (二)标的资产与标的实物资产的主要情况

    1、烟台益春种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烟台益春种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MA3MXJAB8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郑维新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9日

   (7)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姜家泊村,标的资产所在地为山东省莱阳市。

   (8)经营范围:种鸡饲养、饲料生产及雏鸡孵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2、除1-4种鸡场存在抵押外,标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3、标的资产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烟台益春的总资产为9,503.76元;净资产为-976.24元;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为-976.24元;净利润为-976.24元。(前述数据系标的实物资产未装入前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03月31日,烟台益春的总资产为258,598,762.39元;净资产为12,551,023.60元;负债合计246,047,738.79元(主要原因为装入标的实物资产而对春雪食品所负的债务),营业收入为30,177,929.34元;营业利润为11,551,999.84元;净利润为11,551,999.84元。(前述数据系标的实物资产已装入后的数据,该数据已经过审计)。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定价:

    益生股份收购烟台益春100%股权及春雪食品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的价格,参照益生股份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以2019年07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公司将在协商定价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2、付款方式和时间:

    2.1 资产协议生效后5日内,益生股份向春雪食品支付首笔收购款,金额按照标的实物资产价格的30%计算。

    2.2 资产协议生效后10日内,且春雪食品将本次转让实物资产所涉全部土地的转租/转包手续办理至烟台益春名下,烟台益春取得了该土地承租权/承包经营权后,益生股份向春雪食品支付第二笔收购款,金额按照标的实物资产价格的30%计算。

    2.3 烟台益春100%股权、春雪食品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且1-4种鸡场的解除抵押手续后5日内,益生股份向春雪食品支付第三笔收购款,支付金额达到双方按资产协议确认的本次收购标的资产最终价格的94%。

    2.4 甲乙双方于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生物资产的价格调整结算并书面确认后,益生股份于15日内将剩余应付款项支付给春雪食品。

    2.5 支付方式和资金来源:现金支付,自有资金。

    3、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4、交付安排:

    4.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收购烟台益春100%股权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07月15日,并以该日“审计评估基准日”作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交接烟台益春的资产、财务、印章、档案文件等资料。自审计评估基准日之日起,标的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益生股份所有,毁损、灭失风险由益生股份承担,烟台益春的债权债务由益生股份负责解决。

    4.2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之日起10日,双方共同签署烟台益春100%股权及春雪食品因本次收购而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转让补充协议,办理烟台益春100%股权及春雪食品对烟台益春享有的债权转让手续,完成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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