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间,辉山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5月3日收到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出的函件,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式的第三阶段。除牌程式的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5月16日开始,2019年11月15日届满。
根据函件,辉山乳业必须在除牌程式第三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即2019年11月1日或之前)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显示该公司按上市规则相关条例要求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如果辉山乳业于除牌程式第三阶段届满前没有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将面临除牌。
根据主板《上市规则》,除牌程序共有三个阶段,若在第三阶段届满时仍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会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