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曾德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德明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曾德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曾德明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2015年12月9日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网络,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编辑qq:1240812330】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