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6600头育肥示范场项目
项目概况:河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6600头育肥示范场项目位于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韦庄村、苏屯村。该项目建成后存栏商品猪66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15000头,项目建设育肥舍6栋,每栋猪舍建筑面积1594.26平方米(55.9*28.52),存栏1100头,猪舍建筑面积总计9565.60平方米,建设办公室、饲料库、餐厅、休息室、机房等辅助用房等及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075.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437.83万元。
(二)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5、开始环境现状调查同期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6、评价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建议。
主要内容:1、总论;2、项目工程概况;3、工程分析;4、区域环境概况;5、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环境风险评价;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9、选址及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10、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11、环保投资经济损益分析;12、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3、公众参与;14、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 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及选址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项目所在地及周围主要相关村庄、单位等。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五) 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万福花园30号楼16层F号
联系人:苏经理 电话:18603889390
(六) 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联系人:吴春华 办公电话:0371-6602449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新安县河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6600头育肥示范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6600头育肥示范场项目
建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南李村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075.80万元,占地面积147.03亩,拟建设年出栏1.5万头商品猪的猪舍及附属设施。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育肥舍6栋,同时建设办公室饲料库、餐厅、休息室、机房等辅助用房等及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出栏商品猪1.5万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扬尘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在土方开挖、回填以及运输建材过程中易产生扬尘。评价提出,洗漱废水和设备冲洗水沉淀后的上清水首先用于场地降尘。因施工体均为地层建筑,施工机械较少,一般天气条件下不会对周围村庄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施工期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等)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可就地泼洒地面扬尘。施工营地设置有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经收集后泼洒地面扬尘。
项目废水进行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噪声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运输汽车灯,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有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
本项目场地距离附近村庄均在500m以外,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等,均拉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处理。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为无组织排放臭气。
无组织臭气根据不同产生单元,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①猪舍:猪舍定期冲洗、喷洒除臭剂;②沼渣猪粪贮存场:喷洒除臭剂;③臭气产生单元周围加强绿化工作。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猪舍冲洗废水和猪尿液经收集后采用工艺为:过滤→固液分离→水解酸化→厌氧反应→出水,项目沼液经贮存池贮存,在农灌季节由管道输送施用农田,不外排。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废水实现资源化利用,不排入地表水系。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污水站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80dB(A)~90dB(A)之间。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沼渣经过在场区内发酵后制成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外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三、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采取脱硫除臭措施后排放的H2S、NH3在叠加背景值后,各关心点处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废水经场区内污水处理站厌氧处理后,沼液作为农肥适用于配套农田,不外排。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理。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都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弧、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18603889390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
联系人:吴春华
办公电话:0371-6602449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